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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全管理办法
来源:后勤管理处作者:后勤管理处栏目:规章制度发布时间:2019-03-14 00:00阅读:

为了加强水电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制本办法。

一、 水电工上岗条件

1 水电工作具有特殊性、技术性、危险性,从事水电工作人员必须精神正常、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

2 水电工必须熟悉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3 水电工上岗操作(聘用)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4 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的水电工不得直接从事电气操作。

5 水电工作人员上岗(聘用),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  安全管理职责

1 物业公司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 定期安排、组织中心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

2 严格执行用人制度,对不符合安全上岗条件规定的人员,不准聘用。

3 积极宣传和推广水电安全知识,向全院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4 每月对各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护措施、安全操作、事故隐患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区域目标责任人(当事人)限期处理,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5 制定严格的水电安全管理(操作)制度,对违纪、违规操作的人员进行严处、严罚。

6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通报安全情况,对没有履行安全职责、违犯安全制度的区域和个人,公布处罚结果。

2、各区域目标责任人安全职责

1 各区域目标责任人在自己做好安全操作的同时,时刻监督、指导、教育身边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 各区域目标责任人对每天的工作任务要认真、细致、周密安排,对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应亲自到现场进行指导和操作。

3 对大型水电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在施工前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4)必须熟悉掌握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各种线路的布置,水电设备(设施)的工作性能、用途及运行状态。

5 每天上班(值班)首先对自己区域内所有的水电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在自己不能独立处理的情况下,必须通知物业公司经理或公司领导

6 电工日常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7 对违章用水用电、乱接、乱拉电线(随意增加用水用电功率)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制止、劝解,必要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同时报告后勤服务总公司

8 加强大型水电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对变压器、配电房的水电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大型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同时作好记录。

9)熟悉水电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

10  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而安全地脱离电源,出现火灾事故,尽快断开火灾现场电路,然后再进行施救。

3 水电安全操作制度

1 水电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应保持头脑清晰、思想集中,如思想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精神状态不佳的水电工,当日不准参加电器操作。

2 每天上班(值班)必须穿绝缘鞋,登高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穿背心、拖鞋及酒后操作。

3 对大型水电设施的安装、改造及重要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进行。

(4) 对大型用电负荷设备(380V以上)拉闸、送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

(5) 凡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电气安全管理条例》措施条件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严格禁止

6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水电材料、劳保用品、水电工具。

7 水电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培训,专业技术学习,凡考试不合格者不聘用上岗

4 处罚办法

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违犯安全操作制度的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在上岗期间,凡不能履行《水电安全职责》的工作人员,经检查、核实发现一次扣10-30元,发现两次扣50-100元,第三次还不能履行安全职责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2 在操作中,如违犯《水电安全操作制度》的人员,经检查、核实,违犯其中一条者,一次罚款30-100元,两次罚款100-200元,发现第三次者作待岗处理。

3 由于安全责任不强、安全措施不力、工作失职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法规处理。